江苏张家港:审计力促工伤保险费率因势调整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7日】
【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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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近来,张家港市审计局审计发现,2009-2011年该市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呈逐年递减趋势,主要原因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该市2009、2010年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一半,基金收入减少一半,故当年基金结余较以前年度减少;同时,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压力。
    
    对此,该局建议当地市政府,可根据近两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迅速增长的情况,适当提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同时可结合各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各企业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以“多支多缴”为原则,对用人单位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张家港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2%,并根据参保单位上一年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两个指标确定该单位浮动费率(浮动费率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基准费率的25%、50%、100%)。该市还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明确将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各镇(区)加大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陈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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