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审计局健全岗位责任管理推进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7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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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依据审计机关职责职能,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着力完善岗位责任管理,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见成效。2012年,该局完成审计项目110个,移送案件线索5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减1.02亿元,审计工作多次受到省市表彰。

    一、明确职责促落实。该局将工作职责和目标整合归类为42个大项工作任务及156个小项指标要求,根据科室职能,逐项分解到科室,建立科室责任制;科室根据领受任务情况,结合人员岗位分工,将科室职责任务逐项分解到人员和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健全岗位责任管理体糸,使局里各项工作任务得以具体化,使科室工作目标明晰化,使岗位职责分项量化,使干部职工工作要求指标化,实现了岗位责任制任务到科室,责任到岗位,效果到个人,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局面,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动态跟踪促管理。该局完善岗位责任管理的常态运行机制,建立局里、科室、岗位三级监督检查考评体系,要求科室人员将岗位工作落实情况日写实,周小结,月反映;要求科室对科室人员岗位工作落实情况一月一考评,形成月度考评结果,督促整改不足之处,并对科室完成责任制情况回顾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及时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求局里对科室及其人员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年终进行量化考核。使岗位责任管理有布置、有检查、有监督、有考评、有纠正,使之落实到科室、到岗位、到人员、到平时,实现以岗位保人员、以人员保科室、以科室保全局,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动态跟踪机制,促进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综合考评促绩效。该局对岗位责任管理设置量化指标,实行分类考评。一是实施公共任务考评。将各科室共有的工作任务,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普法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作为公共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分项目标要求及分值指标,建立考核组,进行动态考评和年终考核。二是实施职能任务考评。对各科室的职能任务进行明确界定,细化其单项的内容、工作要求、考核依据、分值设定,建立考核组,根据科室、岗位、职工个人的工作台帐、自查资料、逐级考评结果,结合局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掌握情况,进行动态考评和年终考核。三是实施工作成效考评。根据审计机关的职责任务、绩效要求,将工作创新、经验推广、理论调研、荣誉表彰、超额完成领导批示、超额完成信息任务、超额完成计算机审计方法或应用实例上报采用、承担大型活动或中心工作、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力度、队伍建设实效、审计项目评优等作为工作成效考评内容,科学设置考评依据和考评分值,进行年终考核。四是实施民主测评。组织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投票,以优秀票计100分、良好票计80分、合格票计60分、不合格计0分,加权平均算出各科室测评分,以此按10%折算计入总分,考核分90%折算计入总分,两者相加得出科室最终得分。通过分类与综合考评,科学客观地反映各科室工作情况,减少工作评估的人为因素,形成大家认可的考评结果,营造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工作氛围,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四、考用结合促互动。该局充分运用岗位责任制考评结果,使考评结果与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实现良性互动。一是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依据。该局规定,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前三名的科室为局先进科室及文明平安科室,局里对其进行表彰;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后三名且考评分低市60分的科室,局党组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科室成员评先资格。二是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依据。该局规定,年度岗位责任制个人考评结果前三名者,自动定为优秀公务员,其他个人考评结果靠前者,其考评结果可作为评选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年度岗位责任制个人考评结果后三名者,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的资格。三是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晋升进步的重要参考依据。该局规定,年度岗位责任制个人考评或科室考评结果装入干部职工工作档案,条件适合者纳入干部侯备对象或党员培养人选,在人事任用上给予倾斜。(张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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