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个举措”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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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通过全省视频会商系统召开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近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提出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从七大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推动完善国家治理。
    
    一要推进制度完善,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探索研究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和责任界定。围绕客观公正的要求,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职级领导干部,修订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建立系统、客观、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探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制度,推进建立和完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监督重点。在审计对象方面,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大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审计监督的力度;要统筹考虑审计资源和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通过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和创新组织方式,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领导干部的审计;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要关注权力运行,加大监督力度。在审计内容和评价方面,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加大对中央重要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审计力度,促进实现质量与效益的统一;要加大对重要经济决策等经济管理监督活动的审计力度,抓住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重点,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坚决揭露和查处违规进行经济决策、损失浪费、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从业的各项规定。
    
    四要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同步审计。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在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等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和完善同步审计制度,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能。今年省本级将继续开展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县(市、区)要全面开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对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要继续探索、总结和完善。
    
    五要完善问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在问题事项中的参与程度、所发挥的作用,审计发现问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的关联程度。既要注重程序,更要把握实质,避免简单地以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主持召开会议、是否经过集体研究、是否分管具体工作、是否签批文件报告等作为界定责任的唯一标准。
    
    六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审计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执行及整改情况联合督查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督促工作。今年下半年,省联席办还将组织对2012年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七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原则,查深查透,如实揭露和处理,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要认真抓好审计署关于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意见以及省两办的贯彻落实办法,省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纪律,做到廉洁从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能办的事坚决不办。(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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