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民政内审严把“六关”打造阳光低保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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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民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在上级审计机关、内审协会指导下,以服务城镇特困居民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动力,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严把六个关口,实施科学管理,大力推行阳光低保,成效明显。

    ——严把入户核查关。一是采取“五字”核查法核查低保申请户,即:“问、看、访、算、议”。一问:询问申请户的人口、年龄、经济来源、生活状况。二看:现场察看申请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户口簿、住房条件、家中摆设等,直观判断其生活水平。三访:走访申请户的左邻右舍,侧面了解其生活状况。四算:详细核算申请户的经济收入情况。五议:社区居委会评议小组召开低保评议会,对申请户的书面申请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逐项核实。主要核算五种收入。即工资收入、实物收入、经营性收入、隐形收入和其他收入。二是做到“三见”,即见证(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低保证、银行代发低保金存折等)、见人(家庭主要劳动力要见人)、见房(必须看低保户现在的住所)。

    ——严把民主评议关。针对过去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是社区干部、有关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性不强的现象,对居主评议小组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各社区居委会邀请老干部、老党员、老大妈等居民参加民主评议小组,这些人更了解低保户的情况。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32个社区都成立了评议小组,社区评议小组由5—7人组成,居民代表占三分之二。严格实行一户一议,做到无议不报、无议不批。

    ——严把对象管理关。坚持实行分类管理,将所有对象分成三类,用绿、黄、红表区分。绿表为一类,主要是三无人员,限期一年一复查;黄表为二类,主要是家中劳动力有重病重残者,限期六个月一复查;红表为三类,是一般对象,限期三个月一复查,分别签订三个月、半年、一年的限保协议。通过核查,全区已有464人签订限保协议。保障期满,不再继续申报的,作自动脱保处理。同时对低保对象推行公益劳动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每月组织公益劳动,主要是上街打扫环境卫生、疏通管道、绿化、美化、发放宣传资料和为敬老院老人服务等,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严把动态调整关。一是建立举报稽查制度。在低保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常年受理举报,制定了举报稽查制度,受理举报后先登记,然后查阅电子档案,一周一汇总,派低保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专干上门调查,举报属实的做好工作当面取消。并在社区低保公示栏上公示。二是建立定期复查制度。针对三种对象不同的复查周期,社区居委会对一类对象一年一复查,二类对象半年一复查,三类对象一季一复查,将核查情况登记造册。乡镇办场,每半年对二、三类对象进行复查、区低保局、乡镇办场、社区三级每年对所有对象进行一户不漏的拉网式复查,严格实行动态管理。近年来,新增低保户856户,取消低保户748户。

    ——严把资金使用关。建立低保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坚持“民政核实标准、财政核拔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原则。低保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20日前,低保办将审定的低保对象花名册送到区财政局,财政局按所需资金总额,将专款拔到低保专户。每月23日前区低保办将低保对象花名册送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按花名册在25日前争解到各低保对象的帐户上。低保对象持银行存折到代发银行各储蓄点就近领取足额的低保金,既极大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中途截流。

    ——严把档案管理关。一是统一档案资料标准。今年组织62名工作人员,耗时一个多月,严格按低保档案管理统一标准,对原有9000多份档案进行重新审核、整理、分类、编号、缺什么补什么。重新整理的档案一式两份,原件存区低保办,复印件存社区居委会。二是统一配置档案柜、档案盒。投资8万多元购置大型档案架,建立了档案室,还购置1000多个档案盒,为每个社区配备一个档案柜和所需档案盒。(章成功  闻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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