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盐都区审计局推行项目审理“质控420”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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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审计局将审计质量控制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关键环节来抓,全面推行项目审理“质控420”办法,有效控制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项目质量。

    四个阶段计二十个环节

    审前准备阶段(5个环节):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通知,计算机运用,阶段工作时效性;

    审计实施阶段(4个环节):审计取证,审计底稿,计算机运用,阶段工作时效性;

    审计报告阶段(7个环节):报告等结果类文书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复核程序,文书格式,计算机运用,阶段工作时效性;

    审计终结阶段(4个环节):审计决定执行、意见落实,审计统计台账,档案质量,阶段工作时效性。

    具体做法

    审理人员根据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对审计组已经完成并提交给审理部门的审计事项资料,从审前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和审计终结阶段四个阶段计二十个环节,逐项逐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对各事项和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记载,按实打分,并及时反馈给审计组进行整改,从而实现从事后考核向事中考核、年终一次性考核向平时分阶段考核、程序考核向内涵考核的转变。

    8月份,该局对今年上半年完成的22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评分,平均得分为96.5,较上年提高3.5分。(顾学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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