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采纳审计建议提高建设用地供地率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来源: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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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在今年的审计中发现了该市供地率偏低的问题。为此,该局向市政府提出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审计建议。洪湖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强化三项措施提高建设用地供地率。

    一是强化源头把关。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选址,坚持充分论证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方可选址。实行乡镇政府书面承诺制度,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是真项目、好项目,不改变用途,不超计划用地,凡是不能按期竣工验收的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组织自行拆除。

    二是严格用地审批。对已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督促尽快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对尚未成熟的项目,将已征用的土地供应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对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扣减用地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交还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或者由政府组织耕种。

    三是加强批后监管。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对圈地不开发及工程迟迟不竣工的,通过协议或无偿收回等方式及时予以处置。对重大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对投资额度大、用地需求量大的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期供地,在一期工程建设完成50%以上投入后实施下一期供地。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供未备案的土地进行补录,对已报批的土地实时进行监控,调度监管项目建设,定期分析供地情况,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周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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