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计调查芦山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情况 守护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4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四川省审计厅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包括检查灾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政策执行情况,保障灾区科学重建、廉洁重建、跨越发展。

    审计对象涵盖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包括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荥经县和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6个县(区),以及邛崃市的6个乡镇和规划确定的一般灾区。

    引人注目的是,与以往侧重点不同,这次将重点调查灾区农牧业恢复提升,森林草地植被恢复、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自然保护区恢复情况,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防范和修复情况,森林植被修复情况,城市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恢复重建情况以及工程施工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检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土地审批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有无随意扩大征地规模和超规划超标准批准建设用地,受灾土地整理和耕地复垦等情况。

    审计重点还包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规划执行情况、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目的在于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揭示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不出重大问题。(夏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