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审计财政联手规范动迁安置资金会计核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太仓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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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作的加快推进,江苏省太仓市各区镇动迁安置资金总量大、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升高。各区镇在对该项资金管理上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无法完整反映各区镇动迁安置资金收支情况。为了规范太仓各区镇动迁安置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近日,太仓市审计局和财政局联合制订动迁安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指导意见,要求各区镇按规定进行该资金会计核算。
     
    意见规定,各镇应单独建立动迁安置专项资金账,资金核算范围包括货币安置资金、代建房资金和购置安置房资金,会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行分项目、分合同的明细分类核算。意见还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号和名称,对会计科目使用作了详细说明;对动迁安置专项资金会计业务处理包括财政拨入资金、银行借款,支付安置款、代建工程款,结转安置房成本、与拆迁户结算等作了详细而明确规定。
     
    该意见的下发,促进了各区镇加强动迁安置资金管理,便于审计、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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