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审计局以创新求发展向管理要效益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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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审计局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积极进取,勇于作为,积极探索完善审计业务管理的方法,基本形成了以审计计划权、查证权、处理权、执行权“四权分离”业务管理模式为框架,涵盖审计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创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制。近年来,该局坚持把审计项目计划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科学审计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实行审计项目立项调研制度。每年四季度,该局在制定下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时,采取实地调研、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市级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要行业和重大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可以进行绩效审计的建设工程和专项资金等重点内容来调研项目和选择项目,增强了审计项目立项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二是实行审计项目立项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审计项目科学化管理,保证有限的审计力量发挥最大作用,该局于2012年实行审计项目立项评估制度,邀请省审计厅、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社会科学院、西北大学等专家学者以及市审计系统的业务骨干,对自行安排的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论证评估。4个项目被专家组评估通过后,被批准立项组织实施。4份审计调查报告都受到被市政府领导批示,对全市水环境治理和垃圾处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当年,1个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2个审计综合报告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综合报告;1个审计综合报告被评为市级优秀综合报告。三是实行重大审计项目招标制度。为了提高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水平,该局于2013年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制定了审计项目招标办法。当年,首次对4个重大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对8个业务处室提交的15分竞标资料进行现场答辩打分,评出了4个中标处室,签订了中标协议书。对中标业务处室在人力资源、审计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年终目标考核时予以加分,极大激发了中标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明显的审计成果。
     
    ——完善审计项目现场控制制度。审计现场管理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该局先后制定审计现场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重点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审计现场作业和跟踪审理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有效提高了审计项目质量。一是明确进驻审计程序。要求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一般由审计项目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审计组进驻会,重大审计项目局领导应当参加。进驻会主要议程包括审计组长或主审宣读审计通知书;监察室或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宣读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三禁令”等纪律规定。审计组进驻当天,应在办公室门口悬挂“西安市审计局审计组”标牌,适时加挂“西安市审计局征询意见箱”;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告知书,公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三禁令”以及审计组长姓名及手机号码等,确保审计组工作正规有序。二是严格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现场工作质量全面负责。要求审计组必须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现场审计作业,保证审计实施工作的均衡协调和审计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求审计组在审计组长的具体组织下,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审计现场综合分析会。明确规定审计组就查出问题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时,至少应有2人参加,任何人不得单独约见被审计单位。三是统一现场撤点要求。规定审计组撤离被审计单位、结束审计现场作业应履行报批程序,审计组长要提出结束现场作业的书面请示,由审计项目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一般审计项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重点审计项目由局长审批。局领导在审批撤点请示时,重点审核审计组是否全面执行了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审计目标是否已经实现,慎重作出撤点决定。审计组撤离被审计单位、结束审计现场作业时,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通报。审计组撤离被审计单位、结束审计现场作业后,应及时归还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审计撤点工作严格规范。四是加强审计项目跟踪审理。规定审理人员应深入审计实施现场,对重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理,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保证审计效果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在对社保资金审计及重点审计(调查)项目中,都进行了2次以上的事中审理。2013年,对重点“同级审”项目都及时开展专项审理,对区县政府性债务审计以及其它12个重点审计(调查)项目都实施了跟踪审理。通过跟踪审理,及时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改进要求,督促审计组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促进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和审计项目质量。
     
    ——创新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近年来,该局以优化审计成果、推动改革发展为目标,在创新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上做了积极探索。一是整合专门力量促整改。按照审计业务“四权分离”工作模式,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专门负责对所有审计结论性文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形成了专人负责审计业务文书送达,专人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从2013年开始,该局编制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要求政策法规处跟踪掌握每一项审计决定的审计整改情况,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实践证明,整合专门力量抓整改,有效改变了过去审计组忙于开展项目审计,无暇顾及审计整改的现象,纠正了重审计查处、轻审计整改的问题,促进审计决定得到全面彻底的执行,确保了审计成果的全面落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促整改。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减少和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近年来,该局先后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和审计建议落实及审计决定执行暂行规定,草拟了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报请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并建立了与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协调处理审计案件移送书、与市税务局监督内审处协调处理审计告知书等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促进完善政府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西安改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大公告力度促整改。2010年,该局首次公告了17个市级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2010年至今,已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1期,逐年增加公告项目数量和类别,逐步公告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专项资金调查审计项目及涉及民生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每年,对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在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同时,该局还在门户网站上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审计结果,满足了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用经费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了相关部门单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建立审计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近年来,该局注重思考和总结审计实施后的效果评估机制,在审计末端看成效,用审计成效评估工作业绩,促进提高了审计质量。一是建立审计项目稽核制度。2013年,该局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对2个审计项目进行稽核,重点关注审计报告是否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实施审计,审计方案中的审计事项是否已进行审计查证,审计报告是否到达预期审计目的。该局通过对审计项目稽核,了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和局有关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的情况,发现审计质量问题,落实责任,督促相关审计业务部门强化审计质量监督,提高审计质量的意识和管理水平,防范审计风险。二是推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在审计项目后评估评估中,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审计项目,以及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明确的重点审计项目和推荐参加上级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的审计项目作为评估对象。2013年,对3个审计项目开展评估,重点对项目的目标完成、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审计整改及社会影响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总结归纳审计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全局发扬光大。三是完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办法,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和分值,采取对处室和干部“分级分类考核量化打分”的考核模式,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处室和个人的实绩。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表彰优秀处室、优秀干部的唯一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在对审计业务处室的考核中,将为财政增收节支数额、审计案件线索移交数量、报告批示批转、优秀审计项目、审计信息采用、计算机审计方法、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成果作为考核重点,有力促进了年度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2011年以来,该局通过审计,共实现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经济直接贡献达到224亿元,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和优秀审计报告22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5件,连续3年获全省审计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第一名。(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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