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厅在加强审计监督中认真落实省长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7月11日,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对《山西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加强审计,发现问题,阻塞漏洞,查办案件,惩处贪腐,这很重要,可继续全力抓好!同时审计部门可就加强制度建设多提好的建议,这同样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更重要!”。

    山西省审计厅立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各处室、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把贯彻落实省长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到依法文明审计中,体现在加强审计监督上,在促进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注重揭示经济运行风险隐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揭露和抵御功能,当好经济发展的“卫士”。截至目前,审计已查出违法违规金额37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5亿元;二是推动制度创新。积极关注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制度规定,切实予以反映,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现已提交报告信息349篇,提出审计建议700多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多项;三是客观审慎处理。全面分析、深刻把握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努力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