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近期,山东省审计厅积极行动,启动了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该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青岛市、烟台市审计局实施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一是明确了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海洋自然资源的内涵以及外延较为宽泛,通过前期调研及试审,确定将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产权明确的海洋资源纳入审计视野,同时摸清了这些资源权属、规模、质量、价值等基本情况,为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责任打下了基础。

    二是明确了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本着重要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明确可将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海洋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情况、海洋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情况、海洋污染防治情况等4方面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确保审计成效。

    三是明确了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对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应当履行的责任。根据海洋渔业、环保、财政、国土、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海岸资源、海域使用、渔业资源等海洋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能,初步勾画出了当前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架构图,并且由此厘清了地区主要领导干部在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和使用中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为加强海洋资源科学管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科学用权履职提供参考依据。(陈朝豹 李晨锋)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