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三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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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迅速行动,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首要任务。

    一是把学习《意见》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10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审计署电视电话会议,收看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意见》专题辅导。通过召开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大会、处务会、支部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原文,全面系统把握其精神实质。

    二是把学习《意见》和学习厦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厦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厦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新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要求审计干部要认真学习《行动计划》,增强宏观意识,梳理《行动计划》在产业体系、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8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突出审计重点,依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强审计监督自觉融入到厦门市全面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的进程中。

    三是把学习《意见》和做好当前审计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对照《意见》总结今年审计工作,查找不足,提前谋划明年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出工作计划,注重针对性,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蔡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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