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推行审计整改政府督查制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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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其纳入政府督察事项,强化落实整改主体,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审计整改难点,提出重点督办事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二是区别情况,层次递进迅速落实整改。对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根据县审计局的审计整改意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规定整改期限,组织力量全力进行整改;对因体制和制度原因一时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创造条件逐步进行整改。特别是把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内容,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迅速落实整改意见的同时,注重从根本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认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标本兼治。两年来,该县先后制定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八条规定、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县政府投资审计办法等规章制度。
   
    四是有责必纠,实行督察全覆盖。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责。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审计整改领导小组。12月由审计整改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高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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