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市审计局“四项措施”确保清廉从审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来源:湖南省韶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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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韶山市审计局围绕“抓好廉政促审计,抓好审计促廉政”的思路,创新举措,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清廉从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年初专题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听取了局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责任分工等,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给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实行审前承诺制度。在审计组成立开始就按照廉政责任制要求,由审计组向局纪检组作出“审计组廉政建设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2014年共审81个项目,递交承诺书81份。

    三是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工作结束以后,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一方面了解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了解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全年共开展廉政教育15次,对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湘潭市委九项规定以及韶山市委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和典型案例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政治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肖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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