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信访局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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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江苏省常熟市信访局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并制订出台了市信访局信访调节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着重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信访调节金的使用管理,填补了制度空白。

    2014年11月,常熟市审计局在对市信访局进行审计时,重点关注了信访调节金。信访调节金是根据信访工作实践的实际需要建立的,于2000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用于信访工作的层级协调与配合,在化解信访积案、平抑社会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调节金使用对象包括有关乡镇、管理区、村及部分部门,涉及面较广,每年根据实际分配与拨付,具体对象和额度都不尽相同。审计发现,信访调节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方面缺少相应的内控制度,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对此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要求其从速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市信访局从善如流,即知即改,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很快出台了市信访局信访调节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信访调节金的使用范围,对信访调节金从前期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下拨到最后支付到账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确立了信访调节金的专项档案管理,每年将信访调节金使用的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归档备查,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办法》还完善了信访调节金的报告制度,市信访局每年需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信访调节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报市财政局备案。(黄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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