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持续强化外部监督 不断推进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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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与特约审计员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加强特约审计员工作,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日前出台特约审计员工作规程,持续强化外部民主监督,不断推进阳光审计建设。

    一是明确了特约审计员的选聘程序。由市审计局向市委统战部提出特约审计员聘任申请意见,明确受聘对象的具体条件和人数,根据推荐名单讨论确定人选后,将意见反馈市委统战部和人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特约审计员颁发聘书,并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特约审计员名单。

    二是明确了特约审计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市审计局每年召开一次特约审计员座谈会,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和重大审计事项,听取特约审计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特约审计员工作的措施。

    三是明确了特约审计员的责和权。特约审计员通过参与市审计局的有关工作活动发挥监督、咨询和联络作用,协助市审计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促进市审计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就市审计局的有关决策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等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监督和协助市审计局加强依法行政以及廉政勤政建设等。特约审计员有权阅读市审计局有关审计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参加审计有关会议,了解市审计局的有关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参与市审计局有关政策的制定和理论问题的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反映和转递来信、来访、检举、举报、申诉和控告,并就所转递、提供的举报线索和申诉、控告的办理结果提出质询,参与实施审计项目等。(汤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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