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三个首次”完善机制推进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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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乐清市从完善审计整改机制着手,不断增强整改督查力度,特别是2014年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三个首次”工作举措,取得了突出成效。2014年度该市审计促进收回财政资金16123万元,移送处理人员4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了81.5%。

    一是首次联合召开整改工作联席会议。2014年初,首次联合召开乐清市长主持,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考绩办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成员会议,会议对审计整改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从而指导全年工作。

    二是首次将审计整改列入全市考绩考核。该市2014年度《考绩法》中明确,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在年度考绩总分中扣减相应分值,首次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全市市直单位及镇、街道的年度考绩内容,在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乐清市审计局作为该专项考核的牵头单位,抽调人员对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开展资料核对和实地检查,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定,严格落实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并根据审计整改情况予以赋分,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首次将整改结果在媒体上公开。2014年12月,《乐清日报》刊登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乐清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是该市首次在公众媒体上全文刊登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将相关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览无遗”的展示出来,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使审计监督与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审计整改透明度,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叶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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