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来源:湖南省耒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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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湖南省耒阳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具体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

    该专项检查的范围与内容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两种方式:一是各单位自查,自查的重点是查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的情况,自查时对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差旅费四个项目按年度、分年初预算数和实际支出两组数据统计,填报数据务必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二是审计局抽查核查,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核查,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隐匿、转移“三公经费”支出,切实严控“三公经费”,促进财政资金依法、高效使用,推进作风建设。(谢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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