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多举措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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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甘肃省审计厅组织人员对白银等3市、永登等30个县(区)书记县(区)长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发现,灵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计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组织全县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截至2015年3月,已整改落实资金4.82亿元,占总金额的99%,非金额计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审计问题的全面整改也进一步促进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及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是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整改落实交办会和整改推进工作会等,成立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专题研究、讨论和通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度和效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形成合力,及时掌握和反馈整改进度,做到审计整改“一盘棋”、“同步走”。

二是实行审计整改督办制,制订审计问题整改交办一览表,明确审计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合整改单位及整改时限,限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人人有任务。

三是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清理整治行动,取消收费项目160项、注销收费许可证73个,编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查处违规收费案件,没收违规收费资金194万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清理整改活动,清查农户5200户,更正错误信息1521条,收缴重复领取补助65.2万元;开展全县非税收入税源和征管情况清理稽查行动,收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查处坐收坐支的问题。

四是针对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及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市、县纪委对县政府分管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及约谈,并对9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0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以反面典型的处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结合审计,出台了《灵台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灵台县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35件,及时制定和修订了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建设、机关工作、思想建设、干部管理、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管理、财税及项目资金管理、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共计88件,印发全县各单位贯彻执行,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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