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厅出台审计现场保密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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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审计现场保密管理,落实保密责任,防止失密、泄密,浙江省审计厅于今年4月出台了《浙江省审计厅审计现场保密管理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是在去年出台的《浙江省审计厅保密工作制度》基础上,结合《审计署审计现场保密管理试行办法》,对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在审计现场保密管理方面作出的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对审计现场保密管理内容、职责分工及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的保密要求、公务活动中的保密要求、涉密资料的查阅、传递及保管、协审人员管理、计算机及电子数据管理、保密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涵盖了审计现场实施的全过程。

针对协审人员频繁参与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细则》率先对涉及协审人员的保密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协审人员参加审计前,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知悉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并与审计组组长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涉及敏感问题的讨论,由审计组组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协审人员是否参加。

《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指导审计现场实施阶段的保密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能够促使审计人员掌握保密常识,增强保密意识,堵塞和预防可能造成泄密的漏洞和隐患。(陈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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