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多措并举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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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权威的必要保证。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措并举,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在2014年完成的39个审计项目中,下达审计决定书的问题55个,已整改落实49个,部分整改6个,审计整改率达94%。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台帐销号制。县审计局对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做到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县审计局在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组每月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整改情况,及时更新整改台帐。综合科每季度对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审计整改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情况对审计整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由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县长进行约谈督促。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每年向县政府、县人大报告年度审计工作后,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由县政府印发审计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牵头责任领导,各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审计整改分工责任制。

四是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审计局每季度报送的整改情况,安排县委办督察室、县府办督察室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加大对督查结果的利用。

五是建立人大常委会评议审计整改制。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还要听取重点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并进行单独测评,把审计整改作为评议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吴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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