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晒”权责清单促依法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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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审计厅在省政务网及厅门户网站“晒”出了审计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图,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6类42项行政权力和岗位责任,以及13项行政权力、执法责任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次公开的审计权力清单中,涉及行政处罚类7项:对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对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的处罚;对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对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对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处罚;对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行政强制类3项: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对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行政检查类4项:要求提供资料权;审计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向金融机构查询权。行政监督类11项: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权;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权;对事业组织的审计监督权;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权等。行政收费类1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其他行政权力类16项:审计处理权、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理权,以及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等。

公开的岗位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互对应,在每一项权力中都明确了追责情形。同时,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绘制了青海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责任运行;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审计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责任;对拒绝、阻碍、拖延审计监督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任等13项行政权力、执法责任运行流程图,以让社会公众全面、清晰地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党红军  徐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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