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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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审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明确指出了我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督促整改,有力地维护了财经纪律,有效促进了我市财政体制改革。

会议决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尤其是对历年审计报告中反复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于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追究责任。市政府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要采用跟踪监督的方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定期督导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半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整改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接受现场询问。听取报告后,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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