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五项措施严实抓好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来源:湖北省咸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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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把审计整改作为评价审计工作执法效果的重要标准,积极探索审计整改新方式,成效显著。两年来,审计决定落实率达100%,大部分审计建议得到采纳,2013年整改涉及资金总额48478万元,入库和清收财政资金7757万元,调整账务处理1876万元,纠正不规范会计行为21项,开展会计业务指导,进行专题培训11次,开展专项清理4项,清理入账资金221多万元,相关单位出台管理制度41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7名违规违纪人员被立案查处,9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提供整改业务咨询50余次。

——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常态报告制度。自2012年起,县人大常委会都将在次年3月专题听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在人大听取财政工作报告后1月内提交整改工作落实计划和措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形成常态。

——建立审计整改落实机制。2014年县政府出台了《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由县政府政务督查部门牵头、监察机关跟踪问责问效、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审计整改纳入县政府政务督查范围,对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不落实审计报告意见、不执行审计决定、不认真办理审计移送处理书的行为,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分别下达督查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审计结论情况限期整改和执行。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协作制度。县审计局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发改、财政、国资、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和移送的案件线索,各相关部门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出台《咸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告知组织、人社部门,作为干部任免的参考。同时,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将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审计局。

——建立审计回访监督制度。县审计局制定了《咸丰县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每年县政府督查室下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县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回访通知书》,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将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报送审计局,次年元至2月,县人大财工委牵头与县审计局组成专班进行全覆盖的整改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逐一核实等,看相关单位领导是否重视,认识是否到位,财务人员操作是否规范,违规行为是否纠正,违规资金是否归位整改,罚款是否缴纳,内控制度是否补充完善,监管漏洞是否堵住等,保证整改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整改中,既注重个案问题的纠正,更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从三个层面推动长效机制的落实, 一是注重抓好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两年来,针对被审计单位的不足提出的审计建议80%得到采纳,被审计单位完善和制订财务管理制度50多个; 二是促进抓好源头把关的制度约束,立足财政资金管理的源头,促进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操作流程,出台《咸丰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拨付审批程序的通知》、《咸丰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操作细则》等多项管理制度; 三是推动政府法治管理财政资金,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文件,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最大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邓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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