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八个加强”推进审计全覆盖
今年以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创新审计技术,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公共资金审计。
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增量和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建设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二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
重点加强对“三农”、社保、教育、文化、医疗、扶贫、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三是加强投资项目审计。
重点对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建设;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扩大任中审计面,确保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五是加强政策跟踪审计。
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完成情况、重点资金保障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简政放权推进情况这“四个抓手”,做好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六是加强审计方式创新。
重点是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机制,试行审计机关牵头、中介机构实施、管理平台监管、专家组审核的审计工作模式,发挥审计专报的作用,促进问题解决,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行经济责任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上审下”与“交叉审”相结合,提高效率,锻炼队伍,发挥审计的作用和影响力,促进审计工作增速提效七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组织对党委政府年度目标中审计整改任务的考评;抓住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监督的契机,充分发挥纪委(监察)、组织和审计联合督查的作用,把审计整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八是加强审计成果利用。
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分析总结,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移送移交等方式提意见、建议和查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促进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张敏)【关闭】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