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多措并举加强审计整改 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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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强化审计结论督促整改。通过创新工作举措、明确整改责任,逐步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督办、部门联动、审计指导、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该局积极探索审计整改工作的新思路,以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一是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对审计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定期回访、跟踪检查,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移送案件处理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施纪委、组织部、审计局三家联合回访机制,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充分保障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到位。

二是着力督促边审边改。将审计整改与审计工作进度相结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督促其边审边改,最大限度地提高整改的时效。

三是对审计结果的落实实行跟踪管理。在下达审计决定后,通过电话督促、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落实。对审计决定严格执行“见账、见证”原则,确保审计结论落实的真实性。对于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和提供虚假整改材料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稳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特别是对扶贫、救灾、希望工程等关注民生的审计项目,积极通过市政府公报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是借力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市政府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在结果报告报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市长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结果汇报,并要求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落实责任,积极布置整改工作。结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市政府批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

六是将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事项。建立了与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配合机制,要求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督查督办平台统一进行管理。(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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