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强化集体审理会议制度 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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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审务委员会召开两次集体审理会议,对36个重大审计项目进行了集体审理,审理过程中,严格三个程序不断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严格审计程序。重点关注每个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的步骤、方式、顺序、期限等关键点,审查是否按步骤进行,方式是否科学有效,顺序、期限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确保从审计组进审,到发现线索,到核实问题,到延伸审计,到起草报告,再到处理处罚,整个过程严格按审计程序执行。

二是严格审理程序。重点检查法制部门对审计项目的的复核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机关审计业务制度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是否针对重大审计项目、一般审计项目等不同审计项目分别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复核审理,从而严格执行审理制度规范,做到审理内容和重点清晰,审理职责和分工明确。

三是严格监督程序。在集体审理会议上,由局纪检组、监察室重点汇报对审计组审计全程进行廉政监督情况,检查是否从进点见面会开始,到审计进行中深入审计现场,到最后收回《廉政反馈卡》,实现了全程廉政跟踪监督,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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