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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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全面推进全省部署的“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浙江省慈溪市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这是该市继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后,再次以市级文件形式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通知从四个方面强化和保障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重申被审计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的责任。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要对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并严格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退、罢免等问责措施。

二是明确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根据审计整改事项类别,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落实。对审计移送的案件(事项)和作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函》《审计整改函》《审计整改督办单》,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交处理情况或受理结果。对审计报告反映应整改的问题,按具体情况分类落实整改,做到立审立改、边审边改、限期整改等要求,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制度保障。在审计整改工作中推进实施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审计整改挂销号、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年度报告等五项制度;市委办和市府办负责市领导对审计工作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是深化审计整改落实结果运用。审计整改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目标管理考核、预算安排等挂钩,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人员任职考核、任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审计整改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强调综合利用整改成果,进一步促进政策或法规的“废改立”、机制体制创新优化以及推动“老大难”问题的解决。(陈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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