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创新方式方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职能更好发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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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营口市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努力深化审计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内容由关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向关注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转变,突出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以及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

一是注重对经济决策权的审计监督。主要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民主决策程序,个人独断专行和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情况。及时纠正那些违反科学决策程序、盲目追求政绩、滥用手中权力造成决策失误等行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

二是注重对经济管理权的审计监督。重点对有资金再分配权的单位或部门加强审计监督,检查预算编制和管理是否规范,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拨付不到位、截留挪用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规范财政管理和预算分配秩序、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进程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注重对经济政策执行权的审计监督。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民生保障等政策、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促进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财经法纪,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

四是注重对经济监督权的审计监督。重点对扶贫救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资金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更加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五是注重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审计监督。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的合规合法性、领导干部乘车标准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各种利益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关注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中的廉洁从政行为。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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