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出台《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办法》 根治屡审屡犯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来源:江苏省江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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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江阴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办法》。这是该市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五方联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主要针对屡审屡犯、拖延整改等“顽疾”开出药方,促进审计整改整得更快、改得更实。

一是锁定联合督查范围,强化全覆盖。办法所称审计整改联合督查,是指对被联审单位和个人根据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责任五部门联合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和处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联合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选人用人政策执行和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损害公有资产行为、财政财务收支违规行为、各级领导批示要求等六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被联审单位和个人涵盖由五部门实施任期责任审计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高新区及临港经济开发区各部门、靖江园区、市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等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二是明确联合督查主体,强化部门协作。任期责任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在江阴市领导干部任期责任五部门联合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部、纪委、农工办、编办、审计局“五方联审”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重要事项,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三是规范联合督查要求,强化分析研究。联合督查组主要通过座谈、询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方法,核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于联合督查未能落实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被联审单位等,督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同时,对整改督查中反复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

四是实行审计整改通报,强化行政问责。明确将任期责任审计结果文书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审计整改通报制度,宣传成效显著的经验和做法,对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进行约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明确规定对审计整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承担的责任,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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