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强化“四大机制” 促进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来源:浙江省永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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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浙江省永嘉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行“综合报告制度、政府督办机制、联合督查机制、整改考核机制”等四大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同级审”项目的整改率达到90%以上,整改成效明显高于往年。

一是实行综合报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撰写成综合专题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县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都专题听取汇报,县主要领导对审计综合报告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

二是建立政府督办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县政府电子政务督办系统,对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分解,制作问题整改清单,由电子政务督办系统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承办单位根据整改要求限期办理,并按办理进度定期反馈整改情况。督办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等,由其对督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是深化联合督查机制。县政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县长牵头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县府办、县考绩办、县审计局等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开展实地督查,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合力推动整改举措落地。

四是强化整改考核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了功能区、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考核“三大”评价指标,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条线工作考核,由审计局进行评分。由此形成了完备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推动力度。(陈继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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