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区人大对审计工作作出专项审议意见
9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镇海区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镇人大常〔2016〕24号),对审计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三条专题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要拓宽审计领域,将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切实强化对财政全口径预算的审计监督。
二是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对于审计发现的一些典型性、普遍性、反复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切实堵塞漏洞。
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要对现行审计整改有关工作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客观总结评估,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两个层面找准存在的欠缺和不足,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强化制度贯彻执行,落实整改的责任和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这是近几年来镇海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对审计工作作出专题审议意见。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持续关注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将于2016年11月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沈文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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