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形成对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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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2017年度财政预决算审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借助审计部门力量对市级总预决算、市本级24项重点项目资金预决算进行审查”。这是继今年6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办法》后,该市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效对接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南通市审计局抓住市人大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契机,从计划、实施、整改等环节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与人大审查监督相对接的机制,审计成效显著提升。

一是工作计划的对接。在审计计划安排上,市审计局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保持紧密联系,双方实现工作计划信息互联互通,增强监督的合力。每年11月,市审计局都会就下一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内容和重点的确定,与预算工委沟通,达成共识。结合市人大年度专题视察和调研工作要点、重点项目资金预决算审查计划等,对审计项目库进行充实完善,全方位拓展预算执行审计领域,增强审计监督的系统性和时效性。在双方对接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制定和实施了财政专项资金五年审计滚动规划,举全局之力,完成对教育、卫生、就业、住房、养老、环保、科技、三农等民生资金的专项审计或调查,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的目标得以实现。

二是监督对象的对接。围绕市人大关于“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市审计局扩大审计对象覆盖范围,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不留监督盲点。针对市人大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滞后的情况,该局对市属五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摸清家底,为有关单位编制和审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供参考。2016年,该局对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投入及收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出相关企业欠缴国有资本收益、税收收入等累计1.56亿元,截至目前已收缴入库1.1亿元。围绕市人大关于“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要求,市审计局依托数字化审计平台,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审计人员利用审计方法模型对所有78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总体分析,筛选出疑点较多的单位作为当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核查单位,及时向人大和财政部门反馈,由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审查和部门预算审核的重点对象。

三是监督内容的对接。市人大预决算监督的重点由注重总量平衡的审查监督逐步向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审查监督转变,突出检查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突出对支出绩效的问责。市审计局顺势而为,将“收支审”与“政策审”相结合,在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真实性、合规性的同时,及时跟踪审计财税政策实施的效果,特别是跟踪监督财税部门实施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政策措施发挥作用的情况,审计发现的财政存量资金未统筹使用,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支出政策不完善,专项资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使用分散和绩效不高等问题都列入了审计工作报告,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新预算法施行后,市审计局将决算草案审计与人大的决算草案审查紧密联系在一起,采取事先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共同商讨审计内容和重点、事中及时交流反馈、成果共享的机制,审计查出的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预算支出科目使用欠规范,其他支出占比偏高、影响决算准确性等问题均被市人大财经委采纳到其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审计监督的层次得到提升。

四是问题整改的对接。市审计局以审计工作报告为载体,将每年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其他重点专项审计或调查的结果都纳入其中,并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和完善体制的层面,提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这些问题和意见都引起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局对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组织对“同级审”发现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视察,督促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的落实。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整改报告机制、联动机制、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和意见,明确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保证了人大审议意见的全面落实。近4年来,每年12月“同级审”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从而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通过不懈努力,市审计局的意见和建议更多地转变为人大的决议和政府的决策,《南通市市级部门预算改革方案》《加强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审计监督的实效不断增强。(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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