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采纳审计建议 制定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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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邗江区区政府高度重视该区审计局对村级财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责成相关部门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扬州市邗江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属性范围,规范了交易程序和交易行为。

近两年来,邗江区审计局先后对全区18个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村级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资产交易程序不规范、侵犯群众利益行为突出等问题予以了揭示。该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围绕规范农村资产交易行为的中心工作,制定了上述文件。

《规则》要求,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标的总额达到5万元(土地流转面积300亩)及以上的,必须进入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标的总额在5万元(土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下的一律在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禁场外交易。

《规则》明确,农村集体资产采取拍卖、竞价、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以参股、联营、合作等方式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区委农工办和各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集体利益。(张渼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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