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扎实推进全省国家贫困开发重点县扶贫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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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安全、使用精准要求,省审计厅结合2017年一季度完成的扶贫审计工作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国家贫困开发重点县扶贫审计工作,制定了《全省扶贫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风险隐患等问题,以及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各市审计局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认识加强扶贫审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整合审计资源,抽调精干审计力量,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和统一处理原则”开展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同时,要加强审计整改,依据“三个区分”,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全省扶贫工作。

此次审计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突出“精准”,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突出“安全”检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关注资金分配过程有无违规、谋取不当利益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三是突出“绩效”,检查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此外,对以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为加强全省扶贫审计工作的领导,省审计厅成立扶贫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审计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对各市审计局扶贫审计开展情况及审计质量进行督导检查。此次审计涵盖全省45个国家贫困开发重点县,审计主要涉及各相关贫困县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发展改革、扶贫、农业、教育、卫生、民政等扶贫工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必要时,可延伸调查扶贫资金和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目前,全省扶贫审计工作已全面铺开。(王慈 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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