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强化三环节控制 促审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严格遵循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要求,强化对审计全过程控制,先后制定了《万州区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万州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万州区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30余项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和方法。同时,该局注重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重点在审计调查、现场管理、法制审理等三个环节控制着力,力求创新和突破,推动了审计质量的逐年提高。

强化审计调查控制,明确思路方向,把握审计重点。审计调查是审计质量保障的基础,为确保审计调查不走过场,保障审计质量,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一是为有效改变因审计人员素质能力不均衡带来的审计方向偏离、审计重点把握不准、问题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分类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模版,审计工作视野更开阔。二是要求审计组必须充分熟悉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职能职责、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所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做到烂熟于心,明确审计方向,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三是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必须召开由局分管领导、法制审理人员、审计组及项目所涉单位参加的审计调查座谈会,充分听取和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四是要求所有项目审计方案上会集中审理时,审计组长必须脱稿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重点、审计疑点、审计措施等进行介绍,助推审计组重视审计调查,写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

强化现场管理控制,纠正审计偏差,促进目标实现。为强化对审计现场的有效管理,主要从三个环节着力:一是坚持审中领导现场指挥制,财政财务审计坚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法规审理人员不定期巡查审计现场,检查督促审计方案的落实,及时纠正审计偏差,解决审计组现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质效。二坚持审中现场详勘制,政府投资审计实施过程中,法规审理人员、审计组成员要再次对项目现场进行详勘,有效解决送审资料与施工现场不吻合、送审资料虚假等问题的同时,杜绝审计人员现场“放水”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坚持法规审理现场控制常态制,法规审理人员除参与对审计现场的不定期巡查和踏勘外,还需及时了解审计情况、掌握审计组是否按方案确定的时限有序推进工作,将审核情况形成材料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纳入日常督查通报和年终考核。

强化法规审理控制,审查方案落实,规范审计行为。严格执行审理会制度,坚持法规审理“五不”上会:一是坚持审计实施方案情况不清、重点不突出、疑点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的项目不能上会审理,保障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二是坚持送审资料不齐、未履行法定审计程序的项目不能上会审理,确保审计手续完备无疏漏;三是审计实施方案规定内容未完成、存在漏项的项目不能上会审理,确保审计内容的完整;四是审计报告事实不清、取证不足、定性不准的项目不能上会审理,保障审计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五是政府投资审计工程造价初审结果与终审结论存在差异,没有完成原因分析,没有核查清楚的项目不能上会审理,有效防止审计人员个人徇私舞弊行为。(付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