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采纳审计建议 构建科技创新工作机制 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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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南省科技厅采纳审计建议,确定2017年为“科技制度建设年”,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科技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监督、激励和运行等制度体系,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科技创新工作新机制。

2016年下半年,海南省审计厅在对科技厅2013-2015年省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查出部分科技项目违规立项、涉嫌套取科技资金、资金支出不实、项目验收不及时、把关不严、部分企业虚报和夸大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重复等问题,向省科技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海南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审计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同时,开展“科技制度建设年”专项行动,深入研究审计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健全激励机制、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和全社会创新积极性,保障政策顺利落地,推进科研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科技厅对标审计发现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及新制定科技专项资金相关办法、细则44项。其中,修订、保留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11项;新制定管理办法、细则33项,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考核检查到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环节,提出规范的管理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同时,科技厅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约谈39家存在问题的科技项目承担企业、单位负责人,要求对相关问题立即整改;收回12家企业、单位科技专项资金387.83万元;取消5家企业、单位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年的申报资格;及时终止4个研究效果不佳的省级科技项目;取消5名项目负责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年的申报资格。根据审计整改要求,科技厅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钟宇靖 谢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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