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采纳审计建议 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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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扬州市政府出台《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不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制度体系。这是该市采纳审计建议,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去年下半年,扬州市审计局对该市国资委监管的14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首次实现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全覆盖。审计调查发现,该市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不全面,特别是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不够规范和具体,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资产闲置、处置不合规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纳不足等问题。该局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专报形式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提出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盘活闲置资产、规范资产处置流程等建议。

扬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国资监管部门要认真研阅审计反映的问题,逐项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报市政府。市国资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印发《关于扬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一是重新修订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由单一的经营业绩考核向综合绩效考核转变,突出发展质量、注重资本运营效率、坚持创新驱动的考核导向,提高经营业绩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组成资产调查小组,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土地、房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在审计调查发现闲置房产的基础上,把对外出租房产也纳入疑似闲置资产调查,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并就盘活利用每项资产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是深入调查资产处置不合规的单位和个人,并就相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明确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应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建立了牢固的防线。

四是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核定的分类征缴比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同时,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基础台账,审核制定更加准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曾金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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