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审计局“四用”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来源: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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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统筹安排,主动适应审计发展新常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审计新方法,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该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23.63亿元,审计政府投资14.28亿元,审减工程造价2.26亿元;向市纪委、检察院提供或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1起;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审计信息161篇,被批示采用100篇(次),其中被市领导批示19篇(次)。

一是兼收并蓄,用新思路服务地方党委政府治理。该局整合全市审计资源,利用在武汉、黄冈、浠水、十堰等地开展交叉审计的契机,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撰写的相关审计信息得到多位市领导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督办落实。

二是与时俱进,用新方法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实行财政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同组织、同实施,简化审计程序,突出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采取“集中送达核查”方式调查核实审计疑点,全面掌握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精细;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存量资金,合理调动使用资金;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质量。

三是推陈出新,用新模式促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年初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发<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今后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层分类和计划管理,审计机关仅对财政预算内投资1000万以上项目,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投资额5000万的投资项目,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对其他项目进行重点抽审。同时,该局出台了《黄石市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建立的目的、原则,以及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入库程序、监督管理等六大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监管水平。

四是秉轴持钧,用新思维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首先整合全市审计力量,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成三个审计组覆盖市本级及所辖的一市一县,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其中市本级选择森林资源方面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责任作为今年审计重点,并将其与林业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其次对大冶市采取“上审下”方式,组织市本级审计力量集中对该市2016年土地、矿山、森林、水及环境等五大方面保护责任进行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完成情况。通过审计,依法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揭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工程建设缓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损失浪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徐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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