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采取四项措施落实署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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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组织召开办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署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四项措施贯彻落实,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署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具体措施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到思想统一、行动坚决。针对审计项目正在开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清明节之后召开一次主题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的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时间两天,参加人员扩大到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廉政监察员;在“五一”劳动节之后组织召开一次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回顾和总结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绩和不足,逐一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廉政风险点,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是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审计署派驻特派办纪检组长的工作。特派办要努力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全力支持和配合好纪检组长的工作,让纪检部门履行责任到位,为特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办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使全体党员干部对廉政工作制度人人皆知,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自觉地生活在组织制度之中。同时,严格执行制度,开展纪检组长巡视工作,把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各分管办领导按照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人人有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和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是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言行,自觉成为遵守制度、执行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要坚决不做。用审视别人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用审计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到各项工作经得起检查,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彭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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