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实行财务公开受好评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2009年1至5月财政预算批复情况和执行情况的财务公开信息出现在该办机关办公系统的公告栏里,引起了全办人员的关注和热议,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在财务公开信息里,全办人员不仅可以了解到该办2009年全年的预算收支情况,而且能看到当前的预算执行情况,包括大家关心的审计外勤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明细内容。

    推动审计系统的财务公开制度,先在机关内部并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是审计署五年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京津冀办党组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财务公开宜早不宜迟。京津冀办财务公开的做法不仅贯彻了审计署五年规划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而且更好地规范和加强了该办的财务管理,使每一笔资金支出都能得到群众的监督,对于严肃预算执行和节约审计经费起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作用。

    为了加强财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京津冀办制定了财务收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普遍公开原则。即对各种财务收支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均应当公开。二是真实准确原则。即财务收支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规范准确,既符合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又能反映机关干部普遍关心、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及时效能原则。即财务收支公开应当注重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务求取得实效。四是方便群众原则。即财务收支公开形式应当方便职工了解单位财务运行情况,便于干部职工监督。(胡建春 王培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