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多层面分阶段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后,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具体细分为两个层面、三个阶段。两个层面就是按学习宣传对象的不同,区分为对审计人员与对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其中,对审计人员的学习宣传工作又细分为三个阶段,以确保对条例的学习领会工作逐步深入推进。
一是通读全文阶段。条例公布后,南京办及时通过办局域网、电子大屏幕全方位宣传讲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立即组织全处人员逐条逐句研读条例全文、《国务院法制办 审计署就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答问》、《人民日报》的相关评论文章等材料,认真学习领会,达到熟悉知晓的目的;办党组在学习中率先垂范,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研讨条例全文,并就条例相关条款的主要内容与修订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
二是深入研讨阶段。南京办及时对条例修订前后的每项条款进行认真对比,查找变化,制作出明细的宣传要点,组织各处室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研讨,以进一步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切实掌握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具体条文及其实践意义;同时,针对审计人员大部分分散在各审计现场的实际情况,南京办法制部门还专门派员将学习宣传资料送到审计现场,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并注意收集整理学习研讨中遇到的疑难困惑以及学习体会文章,通过办局域网进行交流;另外,南京办还将继续丰富学习方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拟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为大家答疑解惑。
三是贯彻落实阶段。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针对这些修订与变化,南京办将及时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修订完善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措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审计执法制度机制;同时,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制复核审理工作,推进审计实践工作切实体现条例的具体要求和主要精神。
此外,南京办还要求各审计组在审计现场边审计、边宣传,做好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工作;同时,法制部门还将利用到审计现场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的机会,向被审计单位赠送、宣讲条例,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共同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刘洪洁)
一是通读全文阶段。条例公布后,南京办及时通过办局域网、电子大屏幕全方位宣传讲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立即组织全处人员逐条逐句研读条例全文、《国务院法制办 审计署就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答问》、《人民日报》的相关评论文章等材料,认真学习领会,达到熟悉知晓的目的;办党组在学习中率先垂范,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研讨条例全文,并就条例相关条款的主要内容与修订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
二是深入研讨阶段。南京办及时对条例修订前后的每项条款进行认真对比,查找变化,制作出明细的宣传要点,组织各处室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研讨,以进一步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切实掌握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具体条文及其实践意义;同时,针对审计人员大部分分散在各审计现场的实际情况,南京办法制部门还专门派员将学习宣传资料送到审计现场,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并注意收集整理学习研讨中遇到的疑难困惑以及学习体会文章,通过办局域网进行交流;另外,南京办还将继续丰富学习方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拟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为大家答疑解惑。
三是贯彻落实阶段。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针对这些修订与变化,南京办将及时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修订完善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措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审计执法制度机制;同时,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制复核审理工作,推进审计实践工作切实体现条例的具体要求和主要精神。
此外,南京办还要求各审计组在审计现场边审计、边宣传,做好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工作;同时,法制部门还将利用到审计现场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的机会,向被审计单位赠送、宣讲条例,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共同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刘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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