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以主审竞争为载体培养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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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十分注重将审计实践作为审计专业人才培养的第一跑道。为加快审计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以此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该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引入了主审竞争制,为大家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和发挥才能的空间。目前,该办已有12个项目实施了主审竞争,46人次参与了竞争,其中年龄最大的同志已近55岁,通过竞争仍能上岗“主审”;年龄最小的同志来办仅一年,通过主审竞争这个平台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智与能力,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配套措施及时跟进。为推动主审竞争制,该办及时成立了由特派员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主审竞争工作领导小组。主审竞争工作具体由项目牵头实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先后制定出台了《项目主审竞争试行方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将主审竞争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同时,根据责权相当、有效激励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考核晋升制度,将担任主审的次数、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以及作为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激发大家积极参与竞争。

    二是区分项目类型设计不同竞争流程,提高主审竞争工作效率。根据项目现场审计时间长短、任务紧急程度等,该办将审计项目分为小型项目、紧急项目、大型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对大型项目以及年度重点项目,强化竞争的充分性与领导的有力性,由特派员直接负责,召开主审竞争会议,所有的办领导以及综合部门负责人均参加;参与主审竞争人员均要求参加项目审前调查,每位竞争者制作的方案要具备实施方案的基本要素。对小型项目以及时间任务很紧急的项目,采用简化竞争流程,在分管办领导的组织下,召开方案思路座谈会,但仍须量化得分,择优当选。

    三是充分动员广泛参与,深化主审竞争效果。该办主审竞争办法规定,包括副处长在内的审计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应参与竞争,50岁以上的同志鼓励其积极参加,用广泛的参与性与组织的有效性,来深化主审竞争效果。主审竞争制试行以来,不分年龄和职务,各审计组符合条件的同志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竞争中来,积极思考,精心准备,畅谈思路,设计战术。其中,处级干部和有丰富审计经验的老同志率先垂范,以积极端正的态度认真参加审前调查,充满激情地参与竞争;年轻同志不甘落后,认真研读项目资料,多方拜师请教,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思路和主张。

    目前,南京办主审竞争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和制度化,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快审计领军人才培养夯实了基础。一是通过主审竞争,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为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舞台,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全员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二是保证了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在当选主审人员编制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充分吸纳其他方案的优点和思路,能够制订出翔实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以有效地统领审计项目的实施和审计报告撰写等全过程;三是在全办营造了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的环境,改变了以往只有指定的主审编写实施方案的做法,业务处室的同志在每一个项目正式实施前都要参加审前调查,学习研究项目涉及领域或行业的相关知识、法规、政策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创新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并通过相互学习和讨论研究项目的疑点、难点和要点,为保质高效地开展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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