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积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效率和责任意识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7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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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激励干部队伍提高能力,强化效率和责任意识,使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上台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高度重视考核评价机制的激励性和科学合理性,在总结2009年考核评价机制的存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在09年考核体系基础上,积极完善考核办法指导2010年工作,使其在上海办全面建设中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几经讨论和修改,形成共识。日前,上海办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印发执行。该办考核评价机制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积极推行“321”机制,增强考核的激励性

    上海办党组“向第一军团看齐,朝一流特派办迈进”的奋斗目标和“四抓四强”措施相得益彰,在推动上海办全面协调发展的进程上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该办党组进一步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积极研究符合上海办现状的新措施,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三考两评一培养”(简称“321”机制)的建设。“三考”,就是考核争创优秀项目,量化考核处室的全办排名,考核处室信息行业排名,推动创先争优;“两评”,就是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做到学有榜样、赶有方向;“一培养”,就是“五型”、“四手”、“三会”人才的培养。通过“321”机制的建立,积极鼓励处室协作,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实现“要我干”向“我要干”,“要我争”向“我要争”的转变。

    二是以审计成果和质量为抓手,注重考核的导向性

    上海办通过争创优秀项目带动审计成果和审计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岗位职责,做到“人定岗,岗定责”,做到署考核到办,办考核到处,处考核到人。对重点工作层层分解量化,做到任务、人员、标准、时限、质量“五明确”,强化落实;注重抓细节,用最高标准打牢基础,以最大限度提升成果,以最高效率促进发展;以重点审计带动全面审计,避免无目标、无重点、无成果的审计;加强审计成果的提炼和整合,把微观产品提升为宏观成果,把单一产品加工成复合产品,努力争创优质和品牌,实现审计成果的新突破。形成正确的导向机制,可以使每位同志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达到“什么目标”、承担“什么责任”,从而调动每个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体现考核的科学性

    上海办新的考核办法对审计业务成果、审计质量与项目过程控制、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机关管理、审计宣传与理论研究、审计信息化及创先争优等八个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并区分业务处和综合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分别予以考核。针对业务部门的业务方面考核的具体方法,参照审计业务成果目标考核规则和审计项目过程控制考核细则执行。审计成果附加分部分则引导全体审计人员正确对待审计信息,做到信息采用数量和编发质量相结合;办内排名和在专业司行业排名相结合,不仅要考核牵头处室,而且要考核配合处室,乃至考核到具体发现问题和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各项指标细化和量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同时处室考核与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相挂钩,考核总分值排前3名的审计业务处和排前2名的综合职能部门为优秀,可推荐为先进处室;被评为先进处室的,其处室负责人推荐为考核优秀等次人选;考核总分值排为末3名的审计业务处和末2名的综合职能部门,处室负责人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人选。

        对综合职能部门的考核,引入全办测评机制,具体量化考核中分值占40分,其余60分为全办测评确定。使各综合职能部门树立起科学的管理理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岗位,增强工作的全局性和主动性,以高效、高质量的工作为实现上海办的既定目标和审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做好全方位的服务。 (徐勇 冷萌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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