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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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对办公场所全面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了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布置工作。该办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特大火灾事故的各项要求,并召开综合处室会议布置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消防安全自查,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全办干部职工及家属充分认识到冬季防火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积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根据办领导的指示,该办综合治理办公室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协同物业公司,对办公楼以及宿舍区认真开展了全面拉网式的自查工作。自查发现,该办办公楼配置的消防设备共计缺少灭火器5组、消防水枪2把和水带2根,另外发现部分消防指示灯不能正常显示。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办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原因,经确认,该办消防设备存放处因没有明显消防器材标识,导致相关人员没能及早发现消防设备缺少。消防指示灯不能正常显示问题系灯管损坏造成。

    三、落实责任,迅速整改。针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办已责成有关处室以及物业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坚决杜绝消防安全隐患,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是临时调整灭火器的组数,将目前的4个一组调整为3个一组,在缺失部位补充灭火器和消防标识,该项整改已完成。该办后续将及时购置一批消防器材,补足所缺,确保办公楼的消防安全。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尽快维修更换消防指示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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