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努力提高审理工作的实效性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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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以来,为构建 “标准化”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先后出台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试行)》和《审计业务质量控制规范》(简称控制规范)。两年来,哈尔滨办审理工作以质量控制规范为载体,以管理与服务并举为理念,以提高质量、提升成果为目标,以质量考核为抓手,充分利用OA公文处理平台,追求实实在在的审理工作效果,努力实现审理工作“打造亮点、做出特色”的工作目标。

    一是大力推行和宣传质量控制规范,充分利用OA公文处理平台,为审理工作提供好制度和技术保障。2009年和2010年,质量控制规范制定和修订后,哈尔滨办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将规范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制度进行推行。控制规范印发各处后,法规处还通过审前培训、全员培训和考试、审计现场指导、小范围座谈、内网答疑等多种形式进行推行和宣传,经过两年的努力,控制规范基本做到了好用、会用、爱用。办内还借助OA公文处理系统,积极搭建网上审理平台。目前,办内审计项目从草拟审计通知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征求意见,到审计结果文书的审理复核均是通过OA系统进行,有效地起到了规范审计程序、严格审计进度和促进审理公开透明的作用。

    二是打破常规,适度扩大审理内容,督促审计成果目标的完成,提升审计质量。哈尔滨办除按审计署《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等常规审理内容外,还从提升审计成果、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角度出发,适度扩大审理范围。将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报告原因分析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报送审理日期是否在审计实施方案规定期限内等纳入审理内容,并将审理结果一一写入审计意见书。

    三是强化审理资料签收单作用,保障审计程序合规、资料齐全、交接时间清晰。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哈尔滨办在以往审理资料签收单规定的资料基础上进行修订,将确定审计实施方案、讨论审计报告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材料写入签收单,并在签收单上列明报告最迟报出时间、报送人员和审理人员交接时间等。这样做,一方面推动业务处室按程序审计,收集全部审理资料,另一方面也敦促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及时间进度要求。

    四是坚持补正审计资料,严格审理复核统计工作,做好审理后续保障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审理工作,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哈尔滨办要求各业务处在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后,根据审定意见,修改审计实施方案,补正相关资料,重新报送法规处复核;在审计报告经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后,根据审理意见书、审计会议记录,补正相关资料,报送法规处审核。另外,为了增强审理复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性,防止年终项目考核时出现推诿扯皮问题的产生,哈尔滨办还建立了审理复核统计台账制度。根据审理复核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及时将审计组存在的审计业务质量问题,在相关台账中登记。统计台账作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考核的唯一依据,由法规处不定期将统计情况通过OA系统公告栏向全办公布。

    五是以提升审计质量、明确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为目的,做好审理通报和审计项目考核。为了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明确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哈尔滨办在每年年终以定期公布的统计台账为基础,对当年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考核,并定期对上一年度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全办通报。(陈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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