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制定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控制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字号:【大】 【中】 【小】
    为规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根据国家和审计署有关规定,结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竣工决算审计点多面广、参与社会审计组织多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有力地推动了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三定”工作模式,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质较高、信誉较好的工程造价审计中介机构,按照定工作任务、定工作标准、定工作时间的“三定”原则,在特派办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审计工作。特派办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直接调查重大问题。中介机构人员在特派办的管理下具体负责主要的现场审计工作,对每个项目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向、调查范围,细化目标任务。

    控制“六个”关键环节,保证审计质量。通过对竣工决算审计的流程进行分析,确定了六个重点控制环节。一是统一人员要求。对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搭配、工作实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审核。二是统一安排审计小组进点,规范进点程序和内容。三是统一审计资料清单,保证资料清单的完整性、针对性。四是统一明确工作重点。从造价审核、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统一竣工决算审计重点。五是统一实行复核前置和多层级复核程序。审计小组编制的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小组报告等,在提交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之前,实行小组复核、项目专职复核、主审复核、处室负责人复核的多层复核体系。六是统一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审计小组以工作动态形式每周定时报告项目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实行“三个”到位和一票否决制,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审计“八不准”纪律必须宣传到位。通过进点会宣布廉政纪律、公布监督电话等措施把审计纪律宣传到位。二是廉政随访必须落实到位。处室负责人、项目主审通过与项目业主、施工、设计等单位负责人建立联系,不定期随访,随时了解审计小组执行纪律情况。三是审计复核把关必须坚持到位。以确保审计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审计纪律的执行。四是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审计纪律的中介机构实行淘汰机制,一经查实,将其从中标的社会审计机构库中清退,并向社会公告,并对已经发生的审计费用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扣减,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建立量化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对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审计成果(工程造价审减比率、违法案件线索)及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比。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扬,并优先继续聘用。

    通过制定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审计现场管理,推动了竣工决算审计。目前,该办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进展顺利,计划实施的25个项目已全部进场实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