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注重“三个强化”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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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从“三个强化”着手,积极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力争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队伍,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为促进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该办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龙头作用,组织全办处级以上干部围绕《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开展了多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并要求各党支部通过党课、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保证学习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此外,还及时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并通过局域网专栏、讲座、知识竞赛、手机短信、廉政书刊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确保廉洁从政意识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该办及时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先后出台《处室廉政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处室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框架》和《审计现场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按照项目组织架构类型划分,进一步明确具体审计项目中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审计现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防范审计执法廉政风险;立足审计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机关内部管理委员会,对机关内部管理重大事务等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该办要求党支部在日常开展工作中要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认真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促进《廉政准则》执行到位。今年,该办专门开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专项检查工作,将《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逐项列出,发给全办每位处级以上干部,要求全面进行对照检查,并对是否遵守逐条发表意见,确保自查对象和自查内容的“全覆盖”。该办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要求领导干部将遵守《廉政准则》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发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李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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