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机关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督办管理、机关后勤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求做到“四零”,进一步推动全办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该办实际的事前决策咨询、事中审计实施、事后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充分依托该办建立的“国家审计准则跟踪平台”,深入推进依法审计。认真组织召开审前培训会、审中碰头会、审后总结会等,认真落实审计现场质量检查员制度,积极构建审计质量全员参与格局,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的过程控制。法规处注重跟踪检查、定期通报、督促整改、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总结审理经验,进一步细化审理操作规范,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推进民主和科学审理,提高审理质量。

    二是加强督办管理,执行决策“零折扣”。紧紧围绕署定重要事项、办党组会议和特派员会议决定事项,办领导交办事项等重大事项,加大催办、督办力度,着力把署党组和办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转化成进位争先、打造一流的实际成果。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准确落实责任主体,实施目标管理,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决策执行不跑题、不偏向、不打折。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不断改进督办方式,创新督办方法,丰富督办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党建和廉政管理,做到廉政“零事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继续做好“挂包帮”等工作,努力促进审计业务工作。坚持把审计纪律视为高压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认真开展对审计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坚持廉政回访全覆盖,督促全办干部廉洁从审。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提醒等方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四是狠抓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一线“零距离”。要求综合部门融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换位思考,主动深入审计一线,尽量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办公室多深入审计一线主动把握工作大局,主动做好工作安排,加大统筹力度,增强协调能力。法规处多深入一线为审计组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指导撰写审计专题信息。计算机审计处多深入一线加强对计算机审计的指导和帮助。人事教育处多深入一线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统筹,摸清需求,落实来源,加强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扎实做好物业监管、车辆管理、资产管理、食堂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打造与全国文明单位相匹配的精致服务。(王洪勇 周湘淑 张华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