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促进银行化解信贷风险 加强内部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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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审计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近日,该商业银行负责人亲自带队到兰州办反馈审计整改情况,表示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已逐条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等措施执行力进一步加大,不仅部分贷款风险得以有效化解,而且全行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加强和改进了工作,今年以来该行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与去年相比有较大提高,审计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调整信贷资产结构。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在信贷投放中逐步调整贷款投放行业,优化贷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贷款总额、存款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均跃居所在省国有商业银行首位。同时,主动压缩国家宏观调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份额,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均有明显下降。

    二是稳妥化解公路贷款风险。针对审计提出的公路建设项目贷款风险集中暴露,风险资产清收形势严峻的问题,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目前部分项目已由新业主承接,工程建设已全面复工,并且新业主已承诺不会拖欠本息,部分项目预计在今年年底恢复施工。同时,该行密切关注法院对原贷款企业及关联公司赔偿资金执行情况,尽量减少项目贷款损失。

    三是不断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针对审计提出信贷管理中存在 “三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改行对相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了处分,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贷前调查审核力度,及时准确核实贷款企业经营状况。贷后监督既坚持资金受托支付制度,又注重甄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四是切实规范与经济实体关系。针对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与原经济实体未彻底脱钩,在资金往来、业务经营上依然保持密切关系等问题,该行已比照总行《关于规范后勤公司产权关系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规范了与原物业公司的关系,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公开选择物业公司,明确从物业公司购买的服务项目,做到严控经费开支,厉行节约。(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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